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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低龄未成年人"触法",降刑责年龄管用吗?

2020-06-05 13:21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近年来,不时发生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冲击着公众神经 
  遏制低龄未成年人“触法”,降刑责年龄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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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出现,引发“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有观点认为,随着当前未成年人心智的成熟可以降低刑责年龄;也有观点认为,对刑罚不能过度依赖,是否“降龄”还需慎重研究。

 
  2018年底,湖南沅江一名六年级男孩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而与之发生争吵,男孩竟持刀将母亲刺死;去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因蔡某某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冲击着公众神经。
  是否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惩戒之间,该如何平衡?在刚刚过去的“六一”国际儿童节,这些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问 刑责年龄该不该降低?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在媒体披露的几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中,涉事者也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免于承担刑责。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这种观点认为,如今,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普遍出现早熟现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也可以对未成年人起到法律示警和威慑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守法意识,抵制违法犯罪。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看来,当前曝出的几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属于极端个例,是否降低刑责年龄还需要慎重研究。
  “一旦入刑,未成年人与外界隔绝,学习中断,对其影响可能更大,以后回归社会可能更难。如果形成了反社会型人格,以后再犯的可能性也更大。”李奋飞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刑罚不能过度依赖,不能一出现问题就要用刑法来解决。”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也持相同观点。“如果这一次我们看到的罪错未成年人是13岁,就要将刑责年龄调整到13岁,那下一次看到的是10岁的话,是不是要降低到10岁呢?那么降到哪个年龄合适?”郑子殷发出疑问。
  郑子殷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复杂,必须从源头上分析成因去解决,“如果只是一味地降低刑责年龄,这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遮羞布。”
  “出现个案后,法律应当查漏补缺,找到应对个案的办法和规定,而不是修改针对大多数人的一般性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苑宁宁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后,保护被害人并不是一味地关注怎样严厉惩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应把重心转为修复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创伤。”
  二问 链条的哪一环出了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军,多年来一直关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她在调研中发现,将由于精神和生理病态导致的违法犯罪案例除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基本都是外部原因,这其中又主要来自家庭环境和同伴影响。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在2016年至2017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家庭的未成年人最多,其次是离异、留守、单亲和再婚家庭。
  “还有一些恶性案件中,有的孩子是遭受了严重的校园欺凌,采取了极端手段去反抗。而在针对校园欺凌相应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让孩子自己去承担刑事后果,是不公平的。”童小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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