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对顾启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5月15日电(全媒体记者孙风娟)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顾启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启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启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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