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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郭中秋决定逮捕

2020-05-30 20:2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5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中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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