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央视新闻两会特别节目《云上会》就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部分热门关键词,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
关键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万春:这个罪名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它与2003年非典时期的罪名不一样。在非典时期,妨害非典防控措施、造成非典病毒传播的一些行为是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认定的。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的行为人逃避包括隔离措施在内的疫情防控监管,造成了病毒传播,都是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来认定。
这样的变化与我们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有密切关系。在非典时期,在当时现有的罪名里,最能适用的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国家卫健委一开始就把新冠肺炎确定为乙类传染病,但实行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就使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具备了前提条件。
这也体现了公共卫生法治建设更加严密化、更加进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里进一步明确,此类行为适用两种罪名:
一是故意传播病毒的情况,即确诊病人或病毒携带者破坏防控措施,或者疑似病人主观上想要传播病毒,这类情况仍是故意犯罪,还是要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此之外,其他到公共场所造成了病毒传播的行为,如今都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绝大部分的这类犯罪行为都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关键词:正当防卫
万春:正当防卫是2019年刑事司法中一个热门高频词。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比较典型、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例如杭州的盛春平案。盛春平误入传销组织,想要逃离时,传销组织对其进行阻止并实施了一些暴力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划伤阻拦他的传销组织成员,刺中了其中一人的心脏,造成此人死亡。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盛春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他作不起诉处理。
这一类案件在2019年引发极大关注。检察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本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坚决支持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往往发生在遭受暴力侵害的情况下,防卫人没有其他救助和帮助,在遭受侵害时奋起反抗,反抗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按照法律规定,防卫人的行为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才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关键词:公益诉讼
万春:公益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烈保护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责。
其中,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即行政机关不依法监管、不作为,或违法履行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机关要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依法履职。若行政机关坚持不依法履职,检察机关才会到法院起诉。
应该说,公益诉讼之前的检察建议制度是我国首创。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践看,绝大部分行政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都能按时回复整改情况。这次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也提到,2019年我们提出的十万余件检察建议里,87.5%的建议都得到按时回复整改,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责任编辑:刘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