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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过、不凑数”: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2)

2020-05-19 18:4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不放过”:坚持依法严惩,打击绝不轻纵
  “我们到村里调查时,老百姓提起他还是心有余悸,不敢接受询问。这样一个村霸再不打击就会动摇基层政权,人民群众的生活就永无宁日。”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检察官周剑威在谈及马氏父子涉黑案时说道。
  2019年11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马书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书喜之子马耀帅因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其他24名被告人也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财产或者罚金。
  马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从严惩处,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既坚持严厉打击,也注重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
  2019年5月,四川省荥经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做到了依法准确认定。
  荥经县公安局将陈永珂、孟浩、熊立、王赵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荥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未认定上述人员为恶势力犯罪。荥经县检察院审查发现,该案与之前移送的王杨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和曾小龙涉嫌聚众斗殴案存在关联:一名在逃人员王鹏与案件有紧密联系,其分别邀约王杨、曾小龙、陈永珂等人多次实施砍砸或打斗等犯罪;王鹏组织街心花园聚众斗殴时曾小龙也参与其中。经综合研判,检察官认为上述涉案人员平时联系紧密,该团伙具有明显的纠集者和组织性。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办案检察官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走访周围群众,最终认为王鹏团伙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同时将王杨、曾小龙两案并案审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12月,荥经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王杨、陈永珂等人十四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发挥体制优势,坚持上下一体办案方式,切实形成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合力,提升案件质效。
  2019年,“操场埋尸案”震惊全国,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该案自去年6月在操场挖出尸骸至12月一审宣判,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等一系列环节在半年内完成,如此的高质效离不开检察机关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
  该案在上级领导和统一指挥下,由湖南省检察院专案指导组全程指导办理。湖南省检察院和怀化市检察院在案件侦查阶段即派专案组进驻办案点,对该恶势力集团犯罪证据进行同步审查,与公安机关就取证方向、证据标准、取证程序等问题及时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侦查取证。专案组以起诉标准严格审查证据,全面引导侦查,做到边审查、边建议、边纠错、边补证。
  16年前的命案沉冤昭雪,杜少平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覆灭,该案的高效办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与深度。
  “不凑数”:保证办案质量,防止打击“跑偏”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对每起案件的精准定性,对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公正追诉,是法律监督的价值和追求所在。
  最高检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不是运动式司法,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司法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在依法从严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要重视办案质量。
  为此,2019年3月,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7月,又进一步提出建立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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