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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向锅中吐口水:卑劣行为不可轻纵

2020-05-13 19: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5月10日,陕西西安的郑先生一家去饭店吃饭时由于感觉口味偏重,提出重做一份。随后,郑先生称在重做的菜里吃出了烟头,要求查看后厨监控后发现,厨师不仅不戴口罩炒菜,还朝着炒菜锅吐口水,还有厨师擦鼻涕打喷嚏。涉事厨师辩称,最近咽炎犯了,闻到油烟味不舒服,口水没有吐到锅内,而是吐在了地上。目前,商场已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市监局表示将从严处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5月11日封面新闻)。 
  日常生活中,不乏有消费者遭遇令其极端不舒服的事件,如在饭店就餐时吃到蟑螂、苍蝇等异物,或者发现厨师向菜品或锅中吐口水。如果是前者,说明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极不负责,没有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到心上。而一旦遭遇吐口水事件,则说明商家或服务人员主观恶性很大,严重悖逆职业伦理,对消费者存在报复、敌视之心。 
  餐饮业是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又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特殊行业。经营者的责任心大小,有无敬畏之心,决定着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维护。尤其是,后厨属于相对隐蔽的操作场所,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后厨的相关行为消费者难以知晓。从这方面来说,厨师工作属于“良心活”,对从业者的职业良知和道德水平有着较高要求。 
  厨师刻意向炒菜锅中吐口水的行为,毫无良知和道德可言,摧毁了消费者对该行业的信任。而且,此类行为不仅失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是,该处罚显然不足以惩戒恶行,抚慰被害人。如前所述,厨师向锅中吐口水远远突破了正常人的心理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以就餐时吃到苍蝇、蟑螂为例,消费者遭遇的刺激程度恐怕比丢失1000元钱还重。此外,假使将口水吐到他人脸上,行为人很可能因侮辱他人被拘留、罚款。那么,故意向锅中吐口水并导致让他人吃下含有口水的饭菜,无疑是更为卑劣的作恶使坏,不该轻纵。 
  而且,类似于“往食品中吐口水”行为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还存在空白。因为受害人所受损失主要是精神层面的无形损失,比较模糊和主观,难以量化。即,到底该如何赔偿,该赔偿多少,均没有明确的参照和计算标准,甚至会陷入自说自话的争论中。加之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受害者身体未受到严重伤害的话,不能就精神损失索赔。 
  这一现状显然不能让被害人损失得到足额弥补,也不能有效震慑作恶者。有必要完善相关规定,让作恶者承担更重责任。如一律对行为人拘留罚款,并列入从业黑名单。同时不妨借鉴假一赔十规定,赋予受害人主张商品或服务价格10倍且不低于5000元赔偿的权利,进而足额弥补消费者遭遇的心理戕害,让社会中少些毫无底线、毫无道德的作恶使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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