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对网游充值打赏立规迫在眉睫
近日,媒体报道了南京小学生玩吃鸡游戏14分钟花掉4万元一事。新闻播出后,游戏平台主动联系了学生家长时先生,经核实协商,最终同意退还70%的费用,另30%由苹果公司收取的费用,则需找苹果公司协商。 “熊孩子”玩网络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刷礼物之类的事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个平时就存在的问题,因大规模在线教育的契机,呈现高发态势:四川广元8岁“熊孩子”为游戏充值刷走父亲4000多元;重庆江北胡先生的12岁孩子购买游戏点券花了1万多元;江苏泗洪“熊孩子”刷礼物花掉家中40万元卖房款…… 《民法总则》第19条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动辄成千上万的充值打赏行为,当然不属于“纯获利益”,也超出这个年龄、智力的自主范围,如果没有家长的事后同意、追认,这样的行为当然无效。然而,尽管法律界定未成年人没有获得监护人追认的充值、打赏行为均是无效的,但退款事宜一般都要大费周折。从现实情况看,常常要面临举证难、维权难乃至投诉无门之类的问题,追讨成功的比例似乎并不高。因此,游戏平台能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并核实协商同意退还70%的费用,确实值得点赞。 不过,相比于事后的积极回应,更重要的是要亡羊补牢,通过确立相关规范切实杜绝这种“疯狂”的充值打赏行为。 “熊孩子”败家充值打赏事件一再发生,家长固然要监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小孩,而作为受益者的相关平台,更不能无动于衷。比如,在青少年模式和支付认证等环节,就应该严格遵循规定,强化“防火墙”功能。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平台却出于利益等考量,玩起了“花招”。 前不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报告称,部分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斗鱼、虎牙、抖音等平台,可通过输入密码延长使用时间。在充值环节,斗鱼和酷狗规定,“对于未成年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奥特曼传奇英雄,以未满十岁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体验员连续充值5次,金额从6元至258元不等,不受限制……一路“绿灯”,“熊孩子”们岂能不乘虚而入? 除了落实基本的规范之外,平台在支付认证上还可以做得更到位,比如进行人脸验证,对于明显异常的大额充值打赏或者连续充值打赏,应该有一定的限制和提醒机制。诚如评论者所言,平台在充值打赏的制度设计上,应着眼于普通人的理性选择,而不是落脚于“土豪随意”,这也是一个正规的平台应该肩负的社会责任。 防范孩子沉迷网络和败家充值打赏,当然不能仅仅停留于技术层面。但如果充值打赏立好了规则并有效落实,“熊孩子”还能轻易“疯狂”吗?(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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