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相继出台、修订或征求意见(3)

2020-05-04 14:58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手机版

  此外,条例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前期物业、失管小区应急维护、不文明行为惩处等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也做出回应。
  各地条例在体现共性的同时,结合实际,各具特色。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细化了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行为清单,鼓励使用新技术为物业服务提供便利,建立起第三方评估制度,并创设了民宿等住宿服务规范。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业主共有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修改业主大会生效和表决门槛,降低业委会选举门槛,并强化对业委会的监督。

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相继出台、修订或征求意见

  图为3月25日,工人在北京农光里重汽小区进行老楼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摄
  多方协作 抓好落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条例的出台是完善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包华指出,但单有条例远远不够。
  “落地的关键是以问题为导向,用解决问题倒逼落实。”刘立华认为,首先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目前很多规定带有原则性,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立法本意才能落到实处。
  物业管理项目多、涉及面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很有必要。“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和组织履职尽责必不可少。加强对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组织工作人员、物业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其切实履行职责。同时,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按规定督促、问责。”刘立华说,还要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借助各方力量共促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物业纠纷多而杂,全走法律程序不现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到要建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成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这种机制及其良性运行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但从目前来看,这套机制参与解决小区物业纠纷还很不够。如何健全机制、加快运行是关键。”王丛虎说。
  物业公司服务能力的提升及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不可或缺。公司应集中精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为有效考核监督物业公司,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量化物业服务指标,更新现行物业服务标准。
  另外,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同样不容忽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契约精神缺失,无故拖欠物业费,在小区随意乱为。”王丛虎认为,条例针对多种不文明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健全个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有助于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
  有专家表示,条例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比如,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物管会是否会一直“临时”下去?物业服务本质上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社区治理采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行政管理方式,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后能否兼顾各方利益?
  “其实,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密切相关。”王丛虎谈到,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重要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群众的自我治理。
  “这份工作不容易,有时候付出多,却仍有人不理解。但看到小区一天比一天整洁有序,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我们现在倡导党建引领、多方合作,勤沟通多商量。”在业委会工作了近4年的陈寒松感概说。
  破除物业“痼疾”,单凭一方独力难支。大家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遇到纠纷,少不了坐下来协商。到那时,不妨少一分抱怨和指责,多一分理解与宽容。(记者 史志鹏)(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