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有“三度”,剑指抗疫不力干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监督追责问责过程中,立足实际、区别对待,把握力度、准度、温度,依规依纪依法,激发党员干部形成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的防控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力度:监督从严,执纪有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部分领导干部部署不力、防控失位、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纪检监察机关科学、精准、稳慎有效追责问责,发挥警示教育引导作用。 在疫情初期,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在防控形势严峻、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仅从本地区防控需要出发,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大理市委、市政府政治敏锐性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处理。大理州委、州政府,大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大理市党政“一把手”受到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纪检监察机关的及时出招,遏制住了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搞本位主义的苗头。同时,惩戒作风漂浮、消极应对,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也是疫情期间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不认真执行上级决定,致洪山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医疗救治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到位,部分患者在送医院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不到位,大量患者未及时入院收治,影响恶劣。王在桥由此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这些案件都在疫情期间被公开通报曝光,有力回应了群众关切的问题,公众质疑之声得到了及时消除,全社会战胜疫情的信心日益坚定。通报节奏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让导向更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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