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 尚未得手即被当场抓获
正义网南宁4月9日电(通讯员罗利艳)1999年出生的韦某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人,2000年出生的黄某峰是南宁市兴宁区人,两人合伙冒充警察去招摇撞骗卖淫女,尚未得手却被真警察当场抓获。 2019年10月10日中午,韦某志到黄某峰家玩。晚上20时许,黄某峰称自己手机上有提供色情服务的业务群,两人便计划合伙冒充警察抓捕卖淫女,同时可以让卖淫女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色情服务,以卖淫女的特殊身份,出事也不敢报警。商量好后,两人到附近文具店内购买一条蓝色挂绳,并用该挂绳套在驾驶证上冒充警察证件。之后,两人分工,黄某峰用手机租了一辆白色共享小汽车并亲自驾驶,韦某志通过中间业务员找到被害人黄某某。 韦某志和黄某峰来到南宁市某酒店,韦某志敲开黄某某房门,黄某峰拿着手机在后面拍摄,假装正在执法。黄某某开门后,韦某志快速出示其事先准备好的套有蓝色挂绳的驾驶证自称是警察,叫黄某某蹲下,并强行拿走黄某某的手机。在房间里搜查一番后,韦某志与黄某峰相互配合假装通过微信向上级领导和同事汇报抓嫖情况。之后,两人用共享小汽车将黄某某带至某警察支队旁,以便让黄某某更加相信两人的警察身份。接着二人带着黄某某往南宁市青环路方向行驶过程中,通过拍摄黄某某的身份证以及恐吓等手段威胁黄某某拿出1200元并为二人提供色情服务“私了”。黄某某同意,在车上通过微信转账将1200元给韦某志。韦某志和黄某峰将黄某某带至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门口路边,韦某志在车上看住黄某某,黄某峰下车到酒店内开房登记。事不凑巧,刚好有民警在巡查,发现了韦某志这个冒牌警察,被当场抓获。 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韦某志和黄某峰于2019年10月1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5日经兴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执行逮捕。2020年3月2日,该院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对韦某志和黄某峰提起公诉。3月25日,韦某志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黄某峰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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