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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手机号码发现贩毒线索 检察官追诉两名涉毒漏犯

2020-04-09 17:30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办理涉毒案件时,办案检察官阅卷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地点和一个似曾相识的手机号码,由此弄清了毒品流向并找到了两名涉毒漏犯—— 

追诉:求精准就是求细节 

从手机号码发现贩毒线索 检察官追诉两名涉毒漏犯

从手机号码发现贩毒线索 检察官追诉两名涉毒漏犯

吴旻/制图

  “打击贩卖毒品犯罪往往可以‘拔出萝卜带出泥’,有买的必然有卖的,本案两名被告人作为陈某贩毒案的上家和下家,到案后拒不认罪,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2月10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追诉的沈某、竺某贩卖毒品案在该区法院开庭。2020年1月6日,镇海区法院对该贩毒案公开宣判,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事实全部认定。一审判决后,竺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从一个手机号码发现贩毒线索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力争使每个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担起的职责,特别是在审查重大贩毒案件时尤其应当摒弃‘就案论案’的思维,多问自己一句‘毒品哪里来的?还会再转手卖出吗?每一个环节都没遗漏吗?’”镇海区检察院检察官葛琦强对该毒品犯罪的两名漏犯就是如此发现并成功追诉的。 
  2018年3月,公安机关抓获逃犯陈某,并通过前期侦查查明,在2017年5月和6月,陈某从他人处分2次购得127克冰毒,并将其中的40克冰毒卖给了竺某。同年8月,陈某贩毒案被移送至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葛琦强对该案初步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贩毒事实已经侦查得比较清楚,在案证据比较充分。但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里的一个表述却让葛琦强有了疑惑,他翻了几遍案卷都没有找出答案,“陈某从他人处分2次购得127克冰毒,这个他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如果指的是一个人,那此人有如此大量的毒品其不是制毒分子就是贩毒网络的支点啊!这个人公安机关调查清楚了吗?笔录里陈某也没有交代。” 
  带着一系列疑问,葛琦强再次翻开案卷,逐页寻找答案,一个不起眼的地址引起了他的注意——鄞江镇。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是陈某的住址,这个住址让葛琦强联想到2017年他曾办理过的张某、田某等5人的贩毒案,当年张某、田某因贩卖大量冰毒被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处了无期徒刑。他还记得张、田等人的住址也在鄞江镇。“在同一个镇,都是贩卖毒品,还同样是大量的冰毒,陈某和这群人之间会不会有联系?” 
  葛琦强立马找出张某、田某等5人贩毒案卷宗,仔细翻看他们的讯问笔录,并调出了该案的人物关系图和毒品流向图,与陈某案的笔录进行比对,但没有发现陈某与张、田等人存在联系。 
  就在葛琦强一筹莫展之时,张、田案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张、田案卷宗里记载着该案一共牵涉5人,其中4人被依法提起公诉,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到无期徒刑不等,但同案中一个名叫沈某的嫌疑人,却因证据不足未被移送审查起诉。巧的是,沈某的住址也是海曙区鄞江镇。 
  沈某的手机号“152XXXX1591”,“怎么这么眼熟?”葛琦强瞬间联想到了在陈某的通话记录中曾经多次出现了这个号码。他再次翻出陈某的案卷,将陈某的供述与通话记录中的时间轴进行整合画图,终于在一堆通话记录中找出线索:2017年5月和6月,竺某几次打电话给陈某想要购买冰毒,陈某均告知竺某需要联络上家后才能答复竺某,让竺某等他电话。通话记录显示,陈某接到竺某电话后,连续多次与“152XXXX1591”的机主进行了联系。此时,葛琦强内心有了初步的确信:“陈某的上家很可能是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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