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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中间商"倒卖医保药品赚差价 因非法经营被批捕

2020-04-03 10:2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金华4月2日电(通讯员吴爱晶 金琤琤)从“上家”处采购大量低价医保药品,加价后销售给东阳及周边县市30多家药店,3年来,没有任何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的陆某某累计销售医保药品金额达150余万元。4月1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陆某某曾是医药公司业务员,但他并没有取得药品销售行业所需相关资质。2017年开始,凭着“从业”多年积累的人脉资源和经验,他看到了倒卖医保药品中的“商机”:“我看到推销医保药品利润空间更大,就在网上找那些出售医保药品的人,有了货源之后就开始销售。”陆某某说。
  由于药品质量有保障,且价格比正常途径便宜许多,陆某某在自己的朋友圈和QQ群里打出低价医保药品的广告后,陆陆续续有人开始联系他买药。根据客户需求,陆某某找到“上家”拿货,“上家”就会通过物流送货,货款由物流代收。陆某某收到货后,再次通过物流代收的形式发货给“下家”。作为“中间商”的陆某某前后共有5个“上家”,通常他会在自己进货成本的基础上加价10%进行销售。 
  通过上述方式,陆某某将低价医保药品卖给本地30多家药店和个人,以及湖北、河南等地的部分“下家”。此外,陆某某还借用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向正规厂家购买药品后加价销售给药店,总交易金额达15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陆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通过向上家收购医保回收药品的方式向药店或个人销售药品,其中有部分药品系借用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向正规厂家购买,后加价销售给药店,不论是回收的药品还是向厂家购买的药品,陆某某个人均无经营药品资质,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 
  检察官提醒,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其运输、储存、销售都有严格要求,从事药品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资质,并从正规渠道购入。同时,医保卡“套现”可能涉嫌犯罪,广大市民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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