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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评:转变观念 拒绝野味

2020-02-27 14:57来源:中国日报网浏览:手机版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现象受到广泛关注。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同时,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将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 
  从国家层面看,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堵住非法盗猎盗捕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的漏洞,是切实确保全国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必然选择。 
  从个人层面来看,疫情让更多的人开始认识到“野味”的危险。不难看出,从2003年的“非典”到这次的新冠肺炎暴发,一些人追求“野味”的行为始终没有发生变化。究其原因,是背后的落后观念作祟。 
  近日有网友指出,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动物小百科》介绍果子狸的知识表述不当。作为一套拼音科普读物,它告诉5-7岁的孩子们果子狸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稀有‘山珍’”。虽然出版社迅速公开道歉,并全面下架该书,但这样的描述确实反映了一种现实存在的“传统观念”。 
  在物质生活不丰裕的时代,达官贵人把野生动物作为“山珍野味”“享用”,显示了过去时代特权阶级的特权思维。在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升、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价格不菲的“野味”仍然被一些人当成炫耀的资本。比如,2017年就有人在微博上晒出照片,炫耀在广西被当地招待吃穿山甲,引起轩然大波。这样陈腐的特权观念早就应该被摒弃了。 
  退一步讲,从营养角度来看,野生动物也并不具备更高的营养价值,食用未经检疫的“野味”还可能有害健康。所以食用“野味”并不是“补”,而仅仅是花大价钱买了生病的风险。 
  食用野生动物不会“高人一等”,更不会“吃啥补啥”,只能显示出“低人一等”的傲慢、无知和野蛮。只要人人都转变观念,贩卖“野味”的不良商家就会关门大吉,对那些在社交网络上炫耀“品尝野味”经历的人就会人人喊打,教导小朋友的动物百科也会真正回归科普……人类能够生活在一个更加安全和卫生的环境中,野生动物也能够更好地延续和生长。 
  转变一个观念,不再食用野生动物、不把食用野生动物当作值得炫耀的特权,人人皆可受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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