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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纵横: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

2020-02-17 14:49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这对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这样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 
  于法有据才能依法有序。立法是依法防控疫情的首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与此次疫情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抗击疫情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当然,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比,与瞬息万变的疫情相比,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完善、不适应的地方。如何把防控疫情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好衔接起来、形成合力,如何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堵塞漏洞,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等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及时作出回应。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非常之时,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比如,对于那些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恶劣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在这次疫情防控中,一些哄抬口罩等紧缺物资价格的商家被立案调查,一些生产假冒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落网,群众拍手称快。须知,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是严重犯罪,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的果断行动,彰显了依法治国的威严,也是依法防控疫情的题中应有之义。 
  依法防控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群众的知晓和理解、关注和参与至关重要。一些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出台,可能会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相关部门出台这些措施时,严格依法合规很重要,及时向群众做好信息发布和解释说明也必不可少。要让公众清楚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只是为了社会、为了他人,也是为了自己。疫情当前,谁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对于个人而言,遵守法律法规是约束也是保障,是限制也是捍卫。 
  还应看到,目前公众热议的许多问题,已经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要放到法律层面来审视。近日,一名新冠肺炎患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68名医务工作者和其他49名人员被隔离。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故意传播突发传染性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对这样一些典型案件及时处理、及时公布,以案释法、做好普法,既可以避免出现有的人“不知法而犯法”的现象,也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相信法律。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使人们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时期在特定场合不戴口罩,不只是个人习惯问题,很可能会违法违规;堵塞道路交通,妨碍执行疫情防控任务车辆通行,不只是举措不当,更是违法行为;等等。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依法科学有序抗击疫情,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必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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