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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兜售问题口罩 浙江长兴三男子被批准逮捕

2020-02-13 11:1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湖州2月12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何明远)今天下午,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卢某、余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初步查明,疫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卢某伙同周某等人通过网络微商渠道进购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并对外高价销售牟利,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万余元。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周某销售的系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情况下,仍从周某处进购24000余只口罩并以一次性医用口罩的名义销售至江西省等地,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万余元。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所销售的口罩均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
  2月4日经公安机关通报,长兴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于当晚迅速提前介入,通过现场查看物证、参加公检联席会议、公检钉钉视频会议等形式,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完善鉴定意见等取证意见,引导明确案件定性、加强侦查取证。
  2月12日,长兴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当日进行提讯、审查,并于当日下午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审查发现,同案人员王某非法销售劣质口罩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对该案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院即于当日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视频磋商,就监督管理职责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受损事实交换意见,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处理,并开展专项整治。磋商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长兴县检察院意见,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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