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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办理一起假冒护士虚售口罩案件

2020-02-08 13:25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宁波2月7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胡婷婷)今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据悉,此案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浙江省首例起诉并判决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2月3日,应某通过微信结识被害人吴某,虚构自己是医院女护士的身份,谎称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吴某想要购买医用口罩自用及分发给周边朋友,于是向应某购买1万个医用口罩。应某使用另一个微信号编造“医院仓库管理员”的身份与吴某交易,共骗得6295元。 
  2月5日,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天,鄞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2月6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该院建议对涉疫情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向法院提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利用“钉钉”软件提前介入案件,指导并督促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微信转账方式实现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减少人员接触。案件受理后,利用该院鄞检e站微信小程序,检察官、律师、应某三方进行了远程视频,检察官告知应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之后,该院与法院沟通协调,通过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现了快速办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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