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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拟对一哄抬物价药店处以300万元顶格处罚

2020-01-30 17:28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南昌1月30日电(记者郭杰文)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9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囤积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做出顶格罚款300万元。
  根据举报线索,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5日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6日对其立案调查。
  该案共查获脱脂纱布口罩224件,消毒液320瓶。经查明,当事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于22日始,在之前售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药店处以顶格罚款300万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全力遏制疫情防控用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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