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进一步明确疫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刘红霞、申铖)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7日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相关保障政策。 此前,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已经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在这份名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中,三部门明确,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补充通知指出,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即对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就医地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此外,补充通知还要求各地动态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采购与价格监测工作,建立信息收集上报制度。(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侵华日军“513”部队首被发现 日本老兵:主做细菌研究 06-03
- 步长董事长女儿花巨资上斯坦福?董秘:以公告为准 05-03
- 宠物殡葬行业问题多 宠物墓地回避是否有资质问题 04-13
- 为辖区无证摊贩开绿灯 这场街角巷落的微贪腐案尘埃落定 07-07
-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张晓建被开除党籍 04-16
- 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03-08
- 阳泉市检察院对假酒销售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2-23
- 把认罪认罚从宽作为“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实 05-30
-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权健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 12-29
- 香港各大政团社团一致谴责激进示威者围堵香港中联办暴行 07-2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