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黑社会组织收敛钱财,用收敛来的钱财发展黑社会组织——
商就是商,不能姓“黑”
各界群众参加旁听
2019年12月18日,湖北省麻城市法院依法对由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洪建国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头目洪建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劫持船只罪、寻衅滋事罪、保险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赌博罪、高利转贷罪、隐匿会计凭证罪、虚假诉讼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零十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21名被告人根据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该案涉案人员22人,涉及罪名16个,由黄冈市公安局侦查终结,黄冈市检察院指定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以黑护商
谋取最大利益
现年60岁的“黑老大”洪建国,发迹于20世纪90年代,面对不断膨胀的权钱欲望,他迷失了自我。1997年,洪建国辞去黄冈市交通局汽渡派出所公职,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湖北宏达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后收购黄冈长江饮品实业总公司,并陆续设立黄冈市宏达商贸有限公司、黄冈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经济实体,至2009年,发展成为湖北宏达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业务涉及饮品生产、出租车运营、物业服务、轮渡运营、汽车销售与租赁、驾驶员培训、房地产开发等方面。
以黑护商,这是洪建国的发财秘诀。他以宏达集团为依托,先后采取不同手段,笼络一批哥们弟兄,采取家长式管理、承包式经营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洪建国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1年,洪建国得知湖北某市某饮品市场代理商王某从外省采购饮料进行销售,便指使公司人员分成几个小组,到某市将王某销售的某牌饮料置换成宏达饮品公司生产的饮料,与王某发生争执。
洪建国安排车辆、指挥人员前往现场增援,并指示公司员工秦某购买工具,做好打斗准备。洪建国与王某见面后发生争执,秦某使用钢管将王某头部打伤,其余人员持铁锹追打对方,并将王某汽车玻璃打破。这一战,让洪建国打出了恶名,取得了某品牌饮料在当地的独家经营权。
2005年底至2006年初,洪建国为抢夺黄州至鄂州长江江面运输轮渡生意,打压竞争对手,光天化日之下,两次组织宏达公司员工二三十人统一着装,在黄州杨家湾码头及附近江域,一次持械殴打正在驾驶轮渡的杨氏父子三人,强行要求杨氏父子放弃轮渡生意;一次指使十几人从此船跳上彼船,暴力强权侵入他人轮渡驾驶室,压制恐吓船员,劫持他人船只改变航线,强行两船并行,造成他人船只险些倾覆。
洪建国在黄州经营17个物业小区,2012年至2018年,宏达物业公司在经营物业小区过程中,强行收取停车费,且提供并不对价的物业服务,受到业主抵制,洪建国指使人员以粗暴的剪水管断供电方式催收物业费。
宏达物业成为黄冈被投诉最多的物业公司,有记录的群众举报接出警44次,群众向房地产管理局、市长热线、信访局投诉21次。此种经营模式下的宏达物业公司,向集团上缴物业费2600余万元,成为宏达集团的“钱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