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保护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山东省检察机关回应民营企业家“不求特殊只要平等”的呼声,依法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不捕不诉1207人。山东省法院谨慎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因“死扣”“死封”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0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该省两院负责人所作的工作报告都对司法保护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用墨颇多。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表示,山东检察机关注重服务的精准性,盯住影响法治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靶向发力,2019年起诉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9058人,抗诉或建议再审打“假官司”、损害公平竞争案件329件。 “为回应民营企业家‘不求特殊只要平等’的呼声,山东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陈勇说,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涉罪民营企业人员不捕不诉1207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9人,以更大力度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也表示,为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山东省法院系统出台平等保护、产权保护等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制定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涉嫌骗取贷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犯罪的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 “山东法院系统谨慎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因‘死扣’‘死封’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张甲天说,法院系统还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和上合示范区建设,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审结一审海事案件2269件、涉外民商事案件602件,为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据悉,2019年,山东法院系统审结涉“e租宝”等破坏市场秩序案件4415件,对942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85件、破产重整案件151件,化解不良资产1798亿元人民币,熔断担保债务1950亿元人民币,释放土地资源2.2万亩,安置职工5.8万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5万件,依法保护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权益。(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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