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公平秤”织密“保护网”,让民营企业轻装前进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综述
新的一年,我国民营企业收到了一份暖心“大礼包”——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作出具体部署。
“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力挺”民营经济,特别强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托起“公平秤”、织密“保护网”,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努力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国家司法文明、法治进步带来的红利。
转变理念,明确执法司法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非公经济活力的迸发需要公平、开放、统一的市场环境,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平等就是对非公经济的最好保护。”面对当前经济大环境,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许晓东道出了众多企业家的共同心声。
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是检察机关使命所系。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发展不易,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办案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防止不该捕的捕了、不该诉的诉了。”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家案件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
据了解,最高检先后制定多个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11月,最高检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发布了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成为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蓝宝书”。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检分别于2019年1月和9月,分两批向社会公开发布9个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职务侵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罪名,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理念、办案过程,又展现了适用法律的标准和办案的工作策略,为各级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参考和指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最大限度降低检察办案对民营企业造成的影响。一起涉企案件的办理,直观体现了办案理念转变所带来的实际效果——
2019年3月1日,担任某企业董事长的邓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调查了解到,邓某的企业从业人员190人,每年向国家纳税近千万元,是一家极具活力的民营企业。然而,邓某被羁押后,企业各项业务陷入瘫痪状态,员工人心惶惶。
综合考虑案情,黄陂区检察院决定对邓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邓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于是,该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邓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在后期的回访中,邓某对检察院表达了感激之情。检察官也欣慰地发现,邓某的公司业务已回归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