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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同君决定逮捕

2020-01-21 11: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湖南省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尹同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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