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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人"立规矩"致其窒息死亡 传销组织19人获刑3人死缓

2020-01-17 10:0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绍兴1月16日电(通讯员吴闻哲)将毛巾盖在被害人脸上不断浇水,直至其窒息死亡,而这仅仅是因为对方不愿配合非法活动,而打算对其“立规矩”……近日,由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邱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诈骗一案一审宣判,首要分子及主犯邱某、杨某妹、李某三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十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怀揣梦想而来却落入陷阱 
  2018年3月,谢某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名为韦某的人。对方自称在浙江绍兴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月薪保底6000元,并邀请谢某前去一同工作。谢某颇为心动,立即动身前往绍兴,未曾想就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18年3月23日,谢某到达绍兴后,根据韦某一伙的指引进入绍兴袍江新区某小区的一处民房内。当时屋内已有十余人,他们要求谢某与一个名为李某的“主任”握手并自我介绍,谢某未予配合,立即遭到李某等人的拳打脚踢。谢某这才意识到落入了传销组织,威胁之下只能选择服从。随后,众人对谢某进行了搜身,没收扣留了他的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 
  当晚,为防止谢某的家人起疑,该团伙要求其打电话向家人报平安。通话过程中谢某突然向家人呼救“我被骗进传销组织”,在一旁监听的团伙成员立即捂住其嘴巴。在该团伙上级邱某、杨某妹的授意下,李某、韦某等人决定对谢某进行“教育”。众人按住谢某的手脚,不顾谢某反复呼喊“大哥饶了我吧”,扼住其颈部,将毛巾盖在其脸上后不断对口鼻浇水,直到几分钟后谢某不再动弹。众人见无法唤醒他,方知大事不好,慌忙将他送至医院后逃离,可是谢某依然经抢救无效死亡。医护人员感到异样便报了警。次日,多名组织成员被警方抓获,李某等人也先后落网。 
  团伙结构严密分工明确 
  2019年1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该涉案团伙是一个在全国多地活动,以传销为名的组织。该团伙结构严密,从上至下设“经理——大主任——主任——管家、理事——业务员”等层级。邱某担任“经理”,他提拔了杨某妹担任绍兴地区“大主任”,组织领导位于绍兴的四个窝点。杨某妹直接管理其中一个,另三个分别由李某、韦某和张某三名“主任”掌管。在每个窝点内,还有“管家”和“理事”杨某、王某等,协助管理窝点事务,从而逐步形成以邱某、杨某妹为组织、领导者,李某、韦某、张某等为骨干成员,杨某、王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起,杨某妹等以谈恋爱、找工作等为诱饵,不断将全国各地的被害人诱骗至窝点。对新加入的被害人,该团伙会举行名为“抖开”的仪式,即通过搜身没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物品,同时要求其与窝点管理者恭敬地握手并为对方擦皮鞋、端茶倒水等,借此“立规矩”。 
  随后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将其拘禁于窝点内。每一名新加入者都会被指派一名“带师傅”。“带师傅”名为照顾新人起居,实为监视其一举一动并随时向“主任”汇报。如需上厕所、打电话等,都必须向“带师傅”申请。除了“带师傅”,团伙内还有被称为“红脸”“黑脸”者。“红脸”主要以言语劝诱被害人听从管理;“黑脸”则扮演打手角色,恐吓、殴打被害人。 
  每天晚上,各窝点“主任”都会向杨某妹汇报本窝点当天状况,每隔几天还会开会互通情况,讨论如何诱骗他人入伙、实施非法控制、骗取他人钱财等事项。杨某妹则每天向邱某汇报情况、听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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