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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春节出租车集体涨价 服务不能降级

2020-01-14 11:01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据媒体统计,全国共有13个城市推出了春节期间(1月24日—1月30日)上涨出租车费用的方案。这次出租车春节集体涨价的地方包括杭州、珠海等多个城市。其中涨价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加收2到10元不等的费用,一种是调整起步价,执行时间都是在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 
  以浮动价格的方式,鼓励司机春节坚持上岗,也让他们更有动力提供优质的服务,这种“明目张胆”的涨价,有其合理的一面。其实每年春节,随着服务行业从业者休假回家,除了公用事业部门,各服务行业基本都会迎来涨价。就算是非服务行业的企业,也会给春节期间加班的员工三倍工资。因此,没有理由在其他人都享受假期福利的时候,还要求出租车司机按平时的收费标准来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灵活的价格机制也有利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春节期间,不少地方的公共交通运营都会压缩,人们对打车的需求增加,但很多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却在休假,这让春节期间成为一年当中最难打车的时段,也是出租车拒载、漫天要价以及黑车泛滥等问题较严重的时段。因此,适当增加服务费用,调动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能够起到刺激供给的作用。这也是此次集体涨价公布后,很多市民表示理解的原因。 
  但仍然需要提醒的是,春节涨价在市场逻辑下合理,不意味着调价一定理所当然。作为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行业,出租车的运价关系民生,不是完全市场化的领域。所以具体怎么涨,涨多少,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不仅要严格论证,还得经过民意征询环节。尤其是一些现在还未实行涨价程序的城市,接下来不能跟风涨价、突击涨价,也不能跳过论证环节,只是通知民众一个涨价的结果。 
  这次集体涨价,各城市的规则并不一致,即便是采用加收费用的方式,不少城市也不是一口价,而是采用梯度加价的原则。那么这种加价的规则,同样得高度透明,充分告知民众,避免合理涨价变成司机自我“随意裁量”的局面。另一方面,很多城市都明确规定,加价行为是在法定假日这几天,不能提前,不能延后。但具体到现实执行环节,如何监督司机遵守规定? 
  像以前一些地方的燃油附加费取消后,出租车司机依旧延时收取,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乘客额外“盘剥”。类似乱象说明,具体的打车市场环境远远比政策设想的复杂,尤其是在春节打车难的背景下,乘客并没有多少议价的话语权,所以更须严格监督政策实施。而且可以预想,即便是采用了梯度加价的方式,春节期间打车难的问题依旧无法得到根本化解,这决定了出行领域仍然是卖方主导的市场。 
  过去,不少城市在春节期间都会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来规范出租车行业的运行,它所对应的正是集中涌现的拒载、漫天要价等负面问题。现在,随着集体涨价方案的推出,在服务价格升级的同时,服务水平同样需要升级。总之,乘客付出了额外的价格,就得享受对应的服务品质,不能在合法加价之外,还被卖方市场下的出租车司机继续“套路”。 
  不管怎么说,春节期间,随着大量流动人口返乡,出租车服务质量将会成为观察一座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因此在通过价格浮动机制确保司机权利之余,乘客的出行权利同样需要得到守护。 
  (作者:熊志,系媒体评论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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