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江苏句容:依法对一起虚开发票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

2020-01-11 17:2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镇江1月10日(通讯员杨莉 邸宪刚)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案中,依法积极履职,对案中郭某某以及其经营的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良法治环境。
  郭某某是镇江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镇江某某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2018年3月,郭某某为使其公司逃避缴纳税款义务,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单某某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4份,虚开金额合计人民币2336029.22元,事后,公司将虚开的发票用于做账。2019年5月5日,了解到为其虚开发票的单某某已经被句容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郭某某主动到该局投案,并补缴了全部税款。
  因郭某某及其公司均有自首、退出全部税款等情节,其经营的公司又均属有实体经营的民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句容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当天,该院邀请了郭某某的辩护人到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向郭某某提出合法经营的殷切希望。郭某某对该院作出的决定表示感谢,并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将吸取教训,守法经营,并做好向周围企业家朋友的普法宣传工作。
  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法治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