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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金融反腐:严惩蛀虫筑防线(2)

2020-01-10 15:36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回顾一年来的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诸多深层次问题浮出了水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部分从业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面对金融市场巨大利益诱惑,容易防线失守被‘围猎’;金融圈子小,裙带关系交织,问题和风险容易蔓延,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亲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团伙;腐败问题存量多、增量不断,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突出。”
  愈艰难,愈要勇往直前。李欣然介绍,在监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驻会纪检监察组协助会党委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5个方面52项重点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和完成时限;协助制定《银保监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班子个人6方面23条责任,使监督有了切合行业实际的具体抓手。
  “拓展日常监督深度广度,堵塞漏洞‘治未病’,以强监督倒逼强监管责任落实。”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因地施策,针对原广西、新疆、深圳银监局违规批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问题,推动开展该类机构市场准入问题全面自查和专项排查。针对原山西银监局违规核准高管任职问题,问责3人并将有关情况和处分决定在系统内通报。针对5家银保监局有关监管履职问题问责干部22人,其中局级干部9人。在严肃问责的同时,制定《关于监管工作中尽职免责的指导意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协助银保监会职能部门制定修改多部监管履职规范办法,保护好履职尽责、敢于作为的干部。
  2019年伴随着中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改革的深化,驻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金融领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进一步加强,为深入开展金融反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介绍,派驻机构改革后,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特点,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将重点人划分为“五大群组”,即总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总行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一级分行和驻地审计机构负责人、境内子公司负责人、海外机构负责人,针对不同群组,制定不同的日常监督方案。比如,针对资金密集、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多发频发的信贷领域,驻建行纪检监察组紧盯不良资产核销业务、打包业务、财务列损业务“三关”,就项目是否隐藏道德风险和问题线索,从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进行“四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专家点评】 
  一体推进“三不”防控金融腐败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陈言说,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往往是经济、政治问题交织,在这些领域持续加强反腐,不仅维护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更有效增强群众向心力和凝聚力,也见证了我国社会综合治理向现代化迈进。
  “反腐永远在路上,金融系统也不例外。去年以来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分子被查,体现了党中央持续高压反腐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治洲认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未来必须加大金融及相关领域的法治化和透明化改革的力度,要完善金融业相关法律,特别是要推动修订反洗钱法,充分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
  “当前的金融领域反腐败实践,也是一体推进‘三不’在金融领域的成果。”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建议,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金融腐败的查处力度,系统总结分析金融腐败的规律和趋势,研究其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另一方面深化金融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金融领域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从而有效控制金融腐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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