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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强决定逮捕

2020-01-09 12:09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最高检8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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