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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舅舅三入招标中心换"号码球" 寿县交通局干部获刑(2)

2020-01-07 11:3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索贿,工程股副股长吃里扒外
  公安机关在侦办黄国磊串通投标案件中,杨帅检举了黄国磊向其索贿人民币26万元的问题,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后,将黄国磊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及材料移交寿县监察委员会办理。寿县监察机关初核后,决定对黄国磊涉嫌受贿案立案调查。
  黄国磊在接受监察机关调查及法院庭审中,对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5月,六寿路寿县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由河南省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寿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公司签订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不得转包、分包。该路桥公司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了无公路建设资质的安徽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作为寿县交通运输局委派担任业主代表的工程股副股长黄国磊,2016年6月被安排作为驻地业主代表,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庭审显示,远大公司实际负责人杨帅得知信息后,与河南光大公司安徽片区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分包了寿县宾阳大道南延伸段工程。黄国磊在明知转包工程违法的情况下,既不制止转包行为,也不向上级领导和单位汇报,而是选择向杨帅以借款为名索财。2017年5月,黄国磊向杨帅借款10万元被拒绝,杨帅的施工工程质量等方面被其挑剔。2017年9月,黄国磊再向杨帅借钱,为使工程尽快验收,杨帅从其妻子张某的银行卡中给黄国磊转了5万元。黄国磊表示:“杨帅在宾阳路南延伸段工程中赚了100多万元,我眼红,就向杨帅要钱。”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杨帅分6次转给黄国磊26万元,黄国磊始终没有归还。
  据黄国磊交代,他内心不相信舅舅王永保,曾担心王永保会向警方告密。那些参与串通投标的一些公司,到现在都不知道真正的投标人是谁。而黄国磊之所以策划实施震惊一方的“换球”串通投标案,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债台高筑。曾有银行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冻结其6万元公积金及其9万元存款,以督促黄国磊偿还金融借款。(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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