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230条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取证 "东门九虎"黑老大获刑23年
正义网鄂州1月6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刘婷)12月2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法院依法对万恒君等15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万恒君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 万恒君(别名:万伟)是当地一篇网帖中的黑道“老大”,也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州市第一个在境外落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万恒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东门九虎”非法社会组织,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猖獗。为大肆敛财,万恒君及其手下惯以暴力手段强揽工程、排除竞争对手。2009年,万恒君的手下打砸竞争对手经营的游戏室时,还将一名无辜顾客砍伤。 法院判决书指出,以万恒君为首的该组织,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6个罪名计22起犯罪事实,涉及强买强卖、插手纠纷等5起违法行为。 2017年3月,鄂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万恒君涉黑团伙立案侦查,随后将其团伙中的一人抓获。 得知“小弟”被抓,万恒君惶惶不可终日,只身潜逃到缅甸。2017年5月,鄂州市公安局发布“霹雳行动”第1号通缉令,对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进行悬赏通缉,名列第一的就是万恒君。 2018年5月,在缅甸和云南警方的协助下,万恒君被抓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鄂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在原有6名专班成员基础上,新增3名检察官作为专班成员,确保案件办理高效、准确。专班成员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涉案款物及个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共列出补充侦查提纲230余条,完善收集证据材料72册,追加逮捕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的起诉书达37页,随案移送案卷128册。 11月13日,鄂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万恒君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12月25日上午,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万恒君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予以支持,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万恒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依法追缴、没收该组织及其成员的非法利益,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民接受审查调查 05-09
- 哈尔滨站北广场、哈尔滨北站“黑车”非法营运 相关人员被问责 08-18
- 十八大后近40部司法解释发布 经济人身全方位保护 10-30
- 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08
- 最高检公安部发文明确15种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07-12
- “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被缉捕并遣返 06-02
- 吉林市委原书记赵静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04-15
- 司法部:做好2014年工作 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04-03
- 云南省保山市副市长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16
- 吴爱英:积极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26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