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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乱蹦、广告铺屏……安宁权入法,整个世界“清静”了

2020-01-02 17:52来源: 科技日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弹窗乱蹦、广告铺屏、彩信不断,不胜其烦安宁权入法,整个世界“清静”了
  如今巨大的信息流量裹挟着泥沙而下。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传播方式侵犯公民权益的案件正快速增加。其间爆料出的诸多侵犯安宁权、严重干扰个人生活等恶劣事件让网民大呼“上网如同裸奔”。
  打开网页,或大或小的弹窗接二连三地“蹦”出来;点击选项卡,毫不相干的网游广告一下子铺满整个屏幕;手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来源不明的彩信,内容多半不良;QQ号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被“塞入”若干个购物打折群,删都删不干净……
  这些让人无力吐槽却又无可奈何的网络乱象,在不久的将来便是违法行为。2019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并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的‘空间’不仅仅指人们生活与从事各项生产活动所处的空间位置,还包括人们在网络虚拟社区内属于个人的一隅一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为网络虚拟社区设定生活安宁权,是网络时代的‘刚需’。”
  网络侵权泛滥、无序、监管难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不断暴露。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02亿,网络普及率为57.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巨大的信息流量裹挟着泥沙而下,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传播方式侵犯公民权益的案件正快速增加。其间爆料出的诸多侵犯安宁权、严重干扰个人生活等恶劣事件让网民大呼“上网如同裸奔”。
  “一些不法企业和某些互联网科技公司,抓住网民心理,在互联网上设计诸多收费链接、广告页面自动转跳等陷阱,通过技术手段在网民不知情或对相关软件使用条款不了解的情况下,窃取个人隐私信息并形成轰炸式、无厘头的‘噪音’污染,甚至会造成网民的财产损失。”许浩说。
  据他介绍,近年来发生的诸多网络隐私权侵权事件可以归纳为以下8类——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电讯设施,构成侵害隐私权;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拦截或非法截取;利用网络技术窃听他人网络电话或者网络聊天内容;非法侵入他人电脑、电讯设施,恶意伪造、修改他人的资料;利用恶意代码将浏览器的首页设置为色情网站,发送大量的电子邮件造成对方的电子邮箱爆炸、瘫痪;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网络姓名等个人信息资料予以公开;在网络传输的某一个环节设置监视软件,从而获取他人的一举一动;通过聊天、邮件或实时软件进行跟踪,以言辞或文字引诱,获得私人信息。
  此前,网络侵权行为尚无十分明确而严格的法律约束,无数网民面对个人信息泄露后无穷无尽的骚扰,只能默默承受,为网络侵权行为立法迫在眉睫。在此情景下提出的线上“生活安宁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网民的正当权益,值得肯定。不过,网络“生活安宁权”能发挥多大作用、能否真正保护网民的正当权益,还需要看具体的落实与监管情况。
  历经多年“安宁”终成权利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是一种特殊的隐私权。长期以来,它作为学理上的概念存在,未被正式写入立法。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网络技术发展,才逐渐得到重视。”许浩说,生活安宁权于2012年首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写进《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了公民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拒绝商业广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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