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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薛彦斌决定逮捕

2019-12-28 18: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2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薛彦斌(正处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薛彦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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