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司机杠上公交车 阻扰公交车正常行驶换来牢狱之灾
正义网上海12月24日电(通讯员肖瑶)“我就是心里堵了一口气,想出出气,发泄一下……”33岁的范某某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后悔不已,“当时火气上来了也没考虑后果,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范某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随意别车,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的行驶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9年3月20日下午,范某某驾驶女友的白色小轿车沿宝山区同济路由北向南行驶。在一路口等红灯时,因和女友说话而没注意到信号灯变绿,停在其后的一辆公交车等得有些不耐烦,用远近光灯闪了几下,范某某回过神来,启动车辆驶过路口上桥。由于范某某车速较慢,公交车便从左边车道超车,范某某避让不及,踩了一脚急刹车,此举加剧了坐在副驾驶的女友的脚伤,范某某见状,气不打一处来,开始和公交车展开长达几公里的“较量”。 在桥上,范某某将车开到公交车头旁,一路并排行驶,多次别车,意图超车至公交车前方长达一分半未果。下桥后,公交车驶入公交车专用车道,范某某在其左侧车道紧追不舍,快到下桥后的第一个路口时,终于别到了公交车前方。此时路口信号灯是绿灯,范某某看到后竟然急停直至红灯亮,阻拦公交车正常行进。 恼羞成怒的范某某仍未解恨,仿佛失去了控制,全然不顾女友的劝阻,也全然不顾公交车上乘客的安危。他右转将车停靠在一厂区门口的空地,等到绿灯亮,公交车起步,他再次开回公交车前方并始终以50码左右的低速阻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眼看快行驶到车站,他突然猛踩刹车,公交车刹车不及,“砰”一声撞上了范某某的车。至此,这场追逐别车的“戏码”因追尾事故告终,公交车司机报警。 经鉴定,公交车物损价值为人民币四千余元。当时公交车上有乘客三十余人。宝山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范某某在公共道路上采用刹车急停、随意别车等方法故意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导致发生追尾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专业讨债队"骚扰纠缠借款人 5人寻衅滋事被判刑 08-07
- 冒充专家免费体检推销“保健品”2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入狱 01-22
- 那一抱 引发的悲剧……25岁男子被打进ICU 07-26
- 男子穿旭日旗T恤参加泰山登山节惹众怒遭"围攻" 09-08
- 16年的不懈追踪 一起“骨头案”终执结 06-08
- "开家军"恶势力团伙以"开"字纹身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02-12
- 丁智勇到哈尔滨调研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09-05
- 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 系青壮年人群首位死因 09-11
- 已婚男子以婚恋之名诈骗30余万被公诉 04-24
- 警方预警:近期,这几类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 05-0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