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朋友圈“悬赏”让老赖难以藏身
这几天,有不少人在朋友圈里刷到一条特殊的“悬赏公告”。这则公告由杭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悬赏”的是两个失信被执行人,赵非凡和赵锐勇。两人的悬赏金均为1307.69万元,占执行标的额的10%。据悉,赵锐勇和赵非凡是父子,是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12月23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由于一些人诚信意识极度缺失,赖账不还,在法院裁判生效后依然挖空心思逃避责任,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权益和法律尊严。如果失信老赖受不到应有的惩戒和压力,无疑将形成耍赖可以获利的思想,助长背信弃义的不良社会风气。利用朋友圈精准投放“悬赏令”,能够进一步挤压老赖活动空间,倒逼其履行义务。 随着交通便利度增加,人们的出行和流动成本更低,逃避责任机会随之增多。一旦某个老赖逃离原来的工作生活圈子后,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熟人社会的道德压力。债权人可能找不到老赖,法院传统的执行措施也难以发挥制裁和限制作用,以致老赖长期逍遥法外,变相实现了“人走债了”,规避了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不利于依法治国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是这一行为受不到任何惩戒,相当于“耍赖可以获利”,老赖就会越来越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社会运行成本将大幅攀升。 因此,只有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制裁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方能让裁判切实发挥定分止争作用,捍卫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构建人们之间的互信关系。为此,民事诉讼法授权法院可对老赖施加限制出境、限制消费、公开曝光、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限制和惩戒措施,这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应有之义。 既然可以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向全社会公布老赖信息,自然可以通过朋友圈“悬赏”老赖。因为,无论是电视台、报刊、广场大屏幕等传统方式,还是网站、朋友圈、小程序等新型模式,只是曝光载体和途径不同,并未在法律之外剥夺老赖权利。加之曝光本身就蕴含着对老赖隐私权、名誉权的限制和“伤害”,这一创新并无不可。 在很多人成为手机控的背景下,利用朋友圈“悬赏”老赖无疑会吸引眼球,借助互联网效应广为传播,使更多人知晓。值得注意的是,占标的额10%的赏金,更可能激励知情人士不仅提供老赖的位置线索,还将激励他们精准地提供老赖的财产线索,以便于查获并处置财产,提高裁判的执行到位率,让生效裁判不再成为一纸空文。 建设法治社会和信用社会,容不下欠钱不还却可以逍遥法外的老赖。利用互联网技术曝光老赖,既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的与时俱进,又是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借助互联网实施精准曝光和全面曝光,向老赖活动周边投放相关信息,相当于让老赖处于人人喊打且难以逃脱的“准熟人社会”,进而承担高昂的失信代价,倒逼其尽早履行义务来洗脱恶名,让胜诉方权益得以及时兑现,让司法权威不再受损。(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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