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
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亮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草案明确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记者罗沙、白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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