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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实施 网红山寨店不能再“走远”

2019-12-21 09:58来源:北京日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新商标法实施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
  网红山寨店不能再“走远”
  每当一个网红品牌大热时,与之雷同的山寨店就层出不穷,但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山寨现象有望缓解。记者近日发现,曾遍布大街小巷的鲍师傅山寨店近期骤减,北京300多家鲍师傅山寨店已减少至不到30家。在这背后,是鲍师傅维权案取得阶段性进展,实现从源头遏制山寨店的形成。
  同时,鲍师傅的维权经历也给其他原创品牌提供了借鉴——在成为“网红”前,要把好商标这道关。
  山寨店的商标“倒了”
  “维权这么多年,终于可以松口气儿了。”拿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判决书,鲍师傅创始人鲍才胜感慨道。
  2004年,鲍才胜在北京开出了首家鲍师傅糕点店,其独创的“肉松小贝”迅速走红。但起初他并未意识到,一旦成为“网红”小吃,就很容易引来被山寨的麻烦。
  十多年来,鲍才胜只在北京开过十几家直营店,然而各色山寨加盟店已经开到了300多家,消费者很难买到正宗的鲍师傅糕点。放眼全国,号称可加盟的“鲍师傅”已开店上千家,其中以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为典型。
  据了解,2013年,鲍才胜申请了30类糕点类“鲍师傅”商标。但随后,北京易尚注册了更多的“鲍师傅”商标,通过人像、汉字、拼音混合使用进行加盟授权。
  针对北京易尚用于加盟经营的第32类饮料类和第43类餐饮类商标,鲍才胜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8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无效宣告申请。随后,商标局分别作出裁定,宣告北京易尚上述商标无效。
  12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针对第43类鲍师傅商标无效宣告案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北京易尚的第43类餐饮类商标和鲍才胜公司第30类糕点类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与服务,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裁定,驳回北京易尚的全部诉讼请求。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叶分析,这份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最早打击侵权店时往往是左边摁下右边又冒出来,因为没有把最基本的商标拿掉,这次判决从源头上对打击山寨店提供了有力支持。”
  商标恶意注册再难钻空子
  过去几年把主要精力放在维权上的鲍才胜,对今年以来的维权进展感到不可思议。“早期时候的维权非常艰难,可以说是费时费钱费心。”鲍才胜说,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越来越好,案件审理速度越来越快,惩罚金额也有所加大。这也提升了中小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从明年开始,他计划把大量精力投放在新品研发上,并将更多新店开进北京社区。
  今年,国家在法律上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今年1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商标法》第4条修订后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内容。同时,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上限由3倍提升到5倍。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今后注册商标时很明显是为了傍名牌,在商标实质审查阶段即使没有当事人的介入,也会被主动驳回。”朱叶说。
  为进一步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创业之初应重视商标保护
  虽然鲍师傅维权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市场上依旧有不少“网红”小吃还在深陷被山寨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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