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式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入学就业不归入档案(3)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多数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反对意见,主要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实际上,在经过定罪判刑之后,施害的未成年人已经为其犯罪行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受害者而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心理安慰作用。 “可以考虑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库,对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进行科学分类,对数据库进行追踪整理。”佟丽华说,“要注重对数据库的及时更新和衔接,实时跟进,尽量做到全覆盖;对查询范围要进行合理规定。在数据库基础之上,注重平衡涉案人员的就业权,妥善考量限制就业的范围。”(记者 杜晓 实习生 邓清月)(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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