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检察建议促虚假诉讼风险防控制度出台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谢晓辉 赵攀)日前,在河南省沁阳市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推动下,沁阳市法院依法纠正了4件起诉书高度相似的虚假诉讼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虚假诉讼风险防控制度。 2018年10月,案外人徐某认为李某等人与张某甲进行虚假诉讼,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焦作市检察院举报。焦作市检察院将该案交由沁阳市检察院处理。沁阳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卷宗,发现李某等人与张某甲的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取得生效裁定方式相同,申请司法确认时间集中,起诉书相似度高,借条出具时间相同,借款来源相同,偿还方式相同,并且密集进入执行程序。 经调查,张某甲为逃避名下房产被法院拍卖,指使李某、王某、贾某、张某乙捏造其欠债的事实,并为4人分别出具了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借条。2017年5月至7月,李某等4人持张某甲出具的借条向沁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确认调解协议程序,法院分别作出确认张某甲与李某等4人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后4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张某甲的房产拍卖款。 今年5月,沁阳市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8月27日,该院以沁阳市法院民事裁定中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由,建议撤销原裁定。同时,以沁阳市法院在张某甲与李某等人司法确认系列案中,存在受案把关不严等问题,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检察建议。 今年9月24日,沁阳市法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分别决定对李某等4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立案审查。随后,沁阳市法院撤销了作出的4份民事裁定,并对贾某、王某、李某3案作出返还房产拍卖款的执行回转裁定。在此基础上,沁阳市法院举一反三,建立了严格受案管理、强化证据审查、完善风险防控、落实司法责任四项虚假诉讼风险防控制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沁阳市检察院已办理虚假诉讼案5件,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份、再审检察建议1份,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份,法院已撤销原民事裁定3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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