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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被男子拖至路中央碾压死亡 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获刑(2)

2019-12-12 18:3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肇事司机戴某另案处理中。 
  案发后,检察官了解到,乐某的母亲吴老太患有抑郁症多年,需持续服药,她之前一直由乐某照顾赡养。儿子的死亡使吴老太精神恍惚而致骨折在家休养,目前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因乐某的意外死亡致使其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经审查后,宝山区检察院对吴老太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其一笔司法救助款。同时,经检察官多次协调,双方家属及律师赴宝山区检察院,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当场达成了刑事和解,朱某家属向被害人家属一次性赔偿人民币50万元整。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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