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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职业吃货",打假还是敲诈?(2)

2019-12-08 18:01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据了解,目前周某已提起上诉。淘宝方面表示,如今“职业吃货”的行为,不仅仅使卖家损失了货款,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破坏购物生态环境。
  此外,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业内认为,这对于规范“职业吃货”的行为有积极作用。
  “平台应该在法律的大框架下,制定更严密的规则,比如从投诉次数、商品金额上去判定‘吃货’行为。”汪震坤说,“另一方面看,这也助推了电商秩序的进一步完善,商家在警惕‘吃货’的同时,从商品本身的质量、宣传的程度上自我规整。平台需完善监管,剔除不良商家,长此以往形成良性引导。”
  淘宝方面表示,不会调整“仅退款”的相关规则。“从保障消费者权益来讲,这个规则本身是正确的,也符合法律规定。呼吁商家遇到此类情况,应该积极向平台反应,而不是选择交钱了事。”(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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