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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以养老为名欺诈销售“保健品”(2)

2019-12-07 12:51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运营模式存在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说,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社会上很多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组织,其主体并不具备实施养老服务或提供养老产品的资格。这里就要强调监管职能部门的责任了。
  随着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养老产业已进入投资窗口期,伴随养老意识的普及,养老消费需求还将进一步提升。据统计,未来养老产业规模仍将扩大,2019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7.5万亿元,到2024年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
  “虽然养老服务业市场前景可期,但是相关配套的软硬件设施还需要赶紧补课。特别是政府监管方式要尽快完善。”高秦伟说,比如上述案例中披露的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收取高额押金或会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承诺为前提,这到底属于商业赊销行为,还是涉嫌非法集资?将此类业务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畴还需商榷,但无论怎样,上述行为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如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是摆在当前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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