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众筹需平台自律法律规范,去“小恶”扬“大善”
近几年,网络众筹平台逐渐成为公民表达爱心的重要渠道。但是,用“按单抽成”“末位淘汰”等企业绩效考核方式,以及“扫楼”“地推”等营销手段发展网络众筹,确实容易给人不良观感。一旦有这样的指挥棒,平台本身也难免遭到“反噬”。当前的舆论风暴给平台敲响了警钟——别把网络众筹当成一门赚钱生意。 这不是网络众筹平台首次引发公众质疑。此前,“德云社演员吴帅众筹百万善款治病”等案例,也曾引发公众对网络募捐真实性的大讨论。作为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平台,水滴筹管理粗放、审核不严等问题,很容易消耗社会爱心资源,让一些人对网络众筹不再信任,使得未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救助。 从舆论反应看,很多人误以为网络众筹平台是与红十字协会类似的慈善机构,应该免费提供服务。这个观念其实需要纠偏。在法律范畴,网络众筹属于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网络众筹平台不是慈善团体而是互联网企业,只能靠平台自律公约进行信用约束。目前众筹平台主要通过推出保险产品营利,而保险行业天然需要足够多的会员,这是导致“扫楼”乱象的根源。 不过,现在还远不到否定网络众筹模式的程度。我们不放过可能破坏社会互信的“小恶”,也没必要因管理漏洞否定网络众筹的“大善”。据报道,自2016年上线以来,水滴筹已为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免费筹集235亿元救助款,让2.8亿爱心人士参与救助。可以说,方便快捷、救助及时的网络众筹,已经成为传统慈善事业的有力补充。 借鉴做企业的方式发展大病众筹,或是一种有价值的探索。不过公众不计回报参与到众筹中,终究是出于公益心。所以,相关平台一定不能把网络众筹当成一门普通生意,任何一次负面新闻,都可能破坏行业形象。水滴筹的当务之急,是要重塑社会信任。在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之前,网络众筹平台应有更多主动作为。 或许补课的成本很高,但这是网络众筹平台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也符合其长远利益。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平台自律。网络众筹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象,在呼吁立法、监管及时跟上的同时,媒体对乱象多一些监督,网民参与项目时多一分理性,同样是保护全社会的爱心。
(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农村改厕 有人建还要有人管
- 下一篇:贵州发布法院服务和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
相关阅读:
- 为辖区无证摊贩开绿灯 这场街角巷落的微贪腐案尘埃落定 07-07
- 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03-08
-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张晓建被开除党籍 04-16
- 阳泉市检察院对假酒销售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2-23
- 侵华日军“513”部队首被发现 日本老兵:主做细菌研究 06-03
- 宠物殡葬行业问题多 宠物墓地回避是否有资质问题 04-13
- 把认罪认罚从宽作为“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实 05-30
- 香港各大政团社团一致谴责激进示威者围堵香港中联办暴行 07-22
-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权健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 12-29
- 步长董事长女儿花巨资上斯坦福?董秘:以公告为准 05-03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