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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网络反映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调查结果(2)

2019-12-01 12:42来源:海南政法微信浏览:手机版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1年李某华因股权纠纷将新南洋大酒店起诉至龙华法院,2013年李某华追加诉讼请求,要求确认新南洋大酒店持有的海南海伊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归其所有。因为李某华追加诉讼的50%股权标的额约为4亿元,龙华法院按规定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省高院。案件移送至省高院后,根据法院相关规定,原告缴纳诉讼费的计费方式由按件计费变为按标的额计费,李某华缴纳的诉讼费因此提高至208万元。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4年儋州市公安局发现李某华真实户籍在广东省吴川市,便将其在儋州市的重复户籍注销。于是,李某华请求省高院中止审理上述股权纠纷案件,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儋州市公安局注销其户籍的具体行政行为。期间,李某华为保留其儋州户籍,主动注销了其广东吴川户籍,导致其成为没有户籍的人。儋州市公安局已协调吴川市公安局,办理李某华户口的恢复手续。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张家慧干预李某华案件审理和李某华户籍恢复事宜。 
  二、关于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巨额资产的问题  
  7、关于反映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多家公司,拥有巨额资产的问题 
  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张家慧、刘远生个人资产情况,以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公司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现查明,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经评估,目前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有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张家慧、刘远生的违纪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8、关于反映刘远生名下的唯舍公司低价取得水云天项目土地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2003年3月海南汇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56.9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唯舍公司,双方约定唯舍公司代汇宇发展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湖南公司)向工商银行长沙汇通支行(以下简称汇通支行)偿还借款1257.09万元,唯舍公司在该地上开发“水云天”项目。截至2005年4月,唯舍公司支付给汇通支行500万元。2005年5月至7月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将汇通支行对汇宇湖南公司的剩余债权本金5583万元(唯舍公司对其中的757.09万元负有清偿义务)分别转让。其中:4233万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调解,在唯舍公司偿还379.99万元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放弃剩余债权的追偿;1350万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后转让给武汉因为思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为思特公司),2012年4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按比例偿还因为思特公司183.07万元,唯舍公司至今未履行偿还义务。唯舍公司取得“水云天”项目土地已支付879.99万元,未支付183.07万元。 
  9、关于反映因为思特公司申请长沙中院查封唯舍公司名下土地后,张家慧、刘远生等以虚假债权提出执行异议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湖南高院判决唯舍公司偿还因为思特公司183.07万元后,因为思特公司向长沙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长沙中院裁定查封唯舍公司名下海口市国用(2004)第1738号、面积为7432.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16年9月,张家慧、刘远生等人和相关公司以该地块上开发建设的房产已过户至其名下为由,提出执行异议。2017年12月,长沙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该地块的查封。因为思特公司对唯舍公司的债权仍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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