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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姐帮副市长弟弟"打理"犯罪所得 获刑5年罚390万元

2019-11-26 13:5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8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因犯受贿、贪污等六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帮助弟弟“打理”犯罪所得,其亲姐姐许雅坤成为案发后唯一受到刑事追究的亲属—— 

如此亲情,坑了弟弟害了自己

亲姐姐帮副市长弟弟"打理"犯罪所得 获刑5年罚390万元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卷资料

  许雅坤,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飞航建材经销处负责人。她还有一个身份——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的亲姐姐。 
  2019年3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许雅坤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该判决有误,依法提出抗诉。经审理,包头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被告人许雅坤犯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0万元。至此,被告人许雅坤的量刑增加,罚金翻了13倍!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透过许亚林案不难看出,弟弟贪腐亲姐姐一路相伴,如此亲情,坑了弟弟也害了自己。 
  1.弟弟系内蒙古迄今涉案罪名最多的落马官员 
  2018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许亚林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巨额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案件宣判后,许亚林没有上诉。(内蒙古通辽原副市长获刑:索贿有套路 闻风结同盟) 
  许亚林,2013年3月升任至通辽市副市长,3年后落马,接受调查。在担任通辽市副市长之前,他曾在通辽第七中学任校团委书记、教师,1989年12月调入通辽市团市委后开始步入仕途,历任团市委副书记、胜利乡乡长、大林镇党委书记、科尔沁区副区长、库伦旗旗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自2001年至2015年,许亚林通过向下属和同事打招呼、明示或暗示发表倾向性意见,为请托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支付、低价购地、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少缴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出让金、购买厂房等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34名行贿人100余次送予的款物合计4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国有资产公司借公款3.97亿元,收受5名借款人送予的款物合计1000余万元;为请托人修改集体决定的政府扶持资金数额,收受受益人送予的现金30万元等。 
  许亚林自幼成长于教育世家,在大家殷切希望中成长为令人仰视的地级市副市长,却因其无视父辈的教诲、党员的党性、权力的约束和法律的尊严,放纵欲望、不思悔改,最终从厅级高官的位置跌落,成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涉案罪名最多的落马官员。 
  许亚林被查处后,那些被他当成敛财工具的亲人、朋友、同事和下属也一个个地被牵连。许雅坤作为其亲姐姐也在其列,并且是唯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亲属。 
  2.弟弟贪腐亲姐姐一路相伴 
  2000年底,35岁的许亚林担任了通辽市大林镇党委书记,在行贿人的请托和推动下,开始了收受贿赂行为。时间久了,收受的现金和其他财物多到让许亚林无法安放,此时的许亚林逐渐将目光聚焦到爱他、护他的长姐许雅坤身上。许雅坤比许亚林大8岁,自幼与许亚林姐弟情深。眼看弟弟平步青云,许雅坤既兴奋又自豪,对弟弟自是有求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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