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大学生因旷课多被退学 专家:高校从严抓教学于法有据(2)

2019-11-25 18:10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大学生旷课,首先要看旷的是什么课。大学生应该有选课的权利,有些学校安排的必修课学生却不愿意上。如果是这样的原因,那么学校方面也应该反思,更加合理地安排教学计划,教师在教学上可以有所改进。如果学生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依然旷课较多,那么学校就有权处罚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
  “值得人们思考的是,即使有了学生因为旷课被劝退的先例,能不能真正起到鞭策或者警示作用,依然是不确定的。某些博士生、硕士生认为有的课没有价值,就不去上了。总体来看,现在大学里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必修课的分量相对重了一点,质量也未必有保障。学生如果因为旷课被处罚包括被劝退,无疑是和校规相符合的,但是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未必保持一致。最后可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学校处罚归处罚,但不去上课的学生依然不去上课,对一部分学生没有起作用。”储朝晖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遏制旷课现象,要从提高教学质量入手。早在20年前,我国教育部门就要求大学建立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制度,但迄今为止,这一制度在不少高校并没有建立。根据教育部最近发布的数据,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已达80%。相比之前,已有很大进步,但这也说明,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制度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大学要从严要求学生,就必须加强过程管理,为此必须改革教师评价体系,要求教师花精力投入教学。
  “被退学的学生怎么办?是另一个针对大学退学学生的争议点。在现行制度中,一名学生如果被退学,将很难转到其他大学求学,只能回到高考体系中,重新报名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才能被全日制高校录取。不然就只有选择成人教育,或者出国留学。这无疑是淘汰不合格学生的障碍。”熊丙奇说。
  违反校规坚决清退
  淘汰机制必不可少
  除了旷课之外,部分高校对于少数违反学校其他规定的学生也采取了处罚措施。
  近日,复旦大学发布一则公告称,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最近发现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结业的12名研究生,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复旦大学对予以退学的12名研究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同时声明了学生的申诉权。
  此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一次性清退了52名研究生,其中包括42名博士生、10名硕士生。学校称清退原因是“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违反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五款等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也一次性清退了16名本科生,其中还包含留学生。
  吴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全世界来看,高等学校的毕业率实际很低,中国相对来说很高,但我们有自己的国情,不能简单对比。即便如此,让所有学生进了学校就进了安全区就必须毕业,这种情况一定要改。”
  “天天打游戏、谈恋爱,浑浑噩噩的好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不能搞‘玩命’的中学,也不能搞‘快乐’的大学。每所大学抓本科教育质量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吴岩说。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校的学业评价权,这是学术权力的核心。学校是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学习学业能力、学习成绩都享有完整的学术评价权力,学术评价权是学术性的。学生的成绩、学业标准、学分要求如何来判断,这些都属于学校核心的学业评价权。对于这个权力,学校享有高度充分的自主权。对于在学业问题上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业评价标准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一些处理措施,比如降级、退学等。值得注意的是,退学和开除学籍有本质不同,如果是学生学业成绩不合格,那么学校的措施可能是退学,而不会是开除学籍。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