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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马强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记(4)

2019-11-24 16:02来源:平安西藏微信公众号浏览:手机版

正义审判,犯罪团伙最终覆灭
       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审讯和细致的走访调查,专案组通过政策攻心、法治教育等方式,不断挖掘出新的案件线索,努力找到新的被害人和见证人,并耐心细致的开展说服教育,逐个打消他们的顾虑,争取每一个受害人和见证人配合警方出庭作证。在综合分析案件审讯和证据链构成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专案组初步认定,马强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性质。
       2018年1月,日喀则市公安局以刑侦支队为基础抽调各县刑侦民警、市局各部门正式组建日喀则市公安局扫黑办。日喀则市公安局扫黑办从刑侦支队手中接过本案件,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市局扫黑办在经过了长达数月的两次补充侦查后,基本查清了“马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从2017年开始,马强、阿素阿清、杨静、杨林、吉石军体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由马强充当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由阿素阿清、杨静、杨林、吉石军体为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日喀则市内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赌博、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日喀则当地社会治安。案件证据链经过检察机关的反复审查推敲后认为,证据确凿,起诉条件已经成熟,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月决定对“马强恶势力犯罪团伙”正式提起公诉。
       2019年1月31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对马强、吉石军体、阿素阿清等10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强犯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吉石军体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阿素阿清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至1年(缓刑)不等刑罚。
       一审宣判后,马强等8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2017年7月至同年11月,上诉人马强纠集吉石军体、阿素阿清、杨静、杨林等人,为非作恶、频繁作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马强实施了赌博犯罪,吉石军体实施了多起盗窃犯罪,杨静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一审判决认定马强、吉石军体、阿素阿清、杨静、杨林等人系恶势力犯罪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至此,这个盘踞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的恶势力团伙彻底覆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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