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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陆邦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1-21 19:3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1月2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商洛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邦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邦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邦柱在担任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秘书长、商洛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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