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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让走人 广东一女工打赢侵权官司

2019-11-16 18:32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焦点】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被炒 女工一审打赢侵权官司 
  “判令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孕期工资损失2064元、未休产假工资损失18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近日,广东珠海一物业公司职工钟玲(化名)拿到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公司侵害其平等就业权。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由在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

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让走人 广东一女工打赢侵权官司

钟玲给记者提供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通知书》

  2月20日,钟玲发现自己怀孕的当天,就被告知“不用再回公司上班了”。 
  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提起上诉。11月12日,钟玲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将会继续维护自身平等就业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表示,物业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为职工钟玲怀孕而将其辞退,使其失去原本已经获得的工作,属于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对钟玲的歧视性对待。因此,该案中,物业公司不仅违反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还侵害了她的平等就业权。 
  事件 
  上午查出怀孕下午就让“走人” 
  今年1月5日,出生于1978年的钟玲入职珠海一物业公司,被分配至珠海某学校物业任管理监控员,工资3750元。 
  2月20日8点,钟玲夜班下班后,通过验孕棒检验发现自己怀孕了。因身体不太舒服,她前往医院检查,并打电话向物业公司杜经理请假,但对方不准许。 
  当天14时12分至15时29分,钟玲发微信与杜经理沟通请病假事宜,告知“检查结果明天才出来,今天我先休一天病假,病假证明我过两天再过去给你,好吧”。当天16时36分,杜经理回复:“这样没人上班哟”。 
  微信沟通完不久,钟玲在16时54分接到物业公司班长的电话,通知其不要再回公司上班了。 
  “刚知道自己怀孕,就被公司开除了,突然没有了经济来源,压力很大。”钟玲告诉《工人日报》记者。2月21日,她到公司上班被门卫拦下,放在工作场所的行李也被“扔了出来”。 
  过去,钟玲曾在别的公司上班,她了解到对于怀孕职工,公司会相应减少工作量,且不安排夜班,她认为“物业公司做法明显不合法”。2月23日,钟玲向物业公司邮寄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签收后没有回应。3月13日,钟玲向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了解到,3月30日,钟玲自然流产,自行休息一周后,4月8日,珠海上冲医院为其开出《疾病诊断书》,诊断为“完全流产”。不久后,她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争议 
  是侵权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 
  该案件属于侵权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物业公司得知钟玲怀孕后将其开除,是否构成“就业歧视”?这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钟玲认为,公司得知她怀孕后,非基于工作岗位需要而无理由解雇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平等就业权利,导致其精神沮丧、失眠、情绪低落、痛苦难当,以致流产,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 
  钟玲提出诉讼请求,公司应赔偿孕期工资经济损失4784元、未能休产假的工资经济损失1875元,未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生育医疗费1949.22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要求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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