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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贪腐路,总有“学生”相伴(3)

2019-11-12 10:48来源: 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为了感谢老师的鼎力扶持,丁某也是不遗余力。从送钱送物到送画送家具送钢琴,只要是刘士合想要的东西,丁某都鞍前马后,俨然就是刘士合的“大管家”。
  2013年4月的一天,刘士合打电话说他从北京买了幅画,需要100万元,让丁某给他转过去,丁某随即照办。2014年春节前,刘士合让丁某陪他到北京走访,在北京某大酒店,刘士合安排丁某给他准备10万元加油卡,并安排为他的一个姓周的女性朋友购买一架钢琴。2013年,刘士合到东营任职市委书记后,丁某又把公司开到了东营。其间,在刘士合的授意下,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为其提供了660亩土地,供丁某成立的山东某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无偿使用。2016年,刘士合又帮助丁某从东营某有色金属公司借款1185万元用于支付该公司在东营开发区的土地出让金。
  来而不往非礼也。刘士合先后18次,从丁某身上索取419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10万元加油卡、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3张,代为支付的家具、钢琴等,共折合人民币520.19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士合接受调查之初,解释说自己是个重感情的人,当初考上师专,乡亲们扶老携幼相送,又念及师生之情,所以会出手帮一下对方。可笑的是,与刘士合关系最紧密、发生权钱交易最多的那几个学生,甚至不是刘士合班上的,只是在那个学校读过书而已。其实,刘士合也心知肚明,只要能送来钱就行,管他是不是自己教过的“亲学生”呢。
  2019年4月9日,泰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士合受贿一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士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请托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士合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刘士合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名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有立功表现;部分犯罪系未遂,案发后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刘士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说案
  斩断“裙带式腐败”的罪恶链条
  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检察官 辛轩剑
  刘士合从一名教师逐步走上领导岗位,除了自身努力外,更离不开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他本应初心不改、廉洁奉公、许党报国,但由于思想滑坡,无视党纪国法,利欲熏心,在贪欲面前迷失自我,成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本案比较突出的一点是,刘士合曾经“教过”的学生们也参与到他的贪腐行为中,他们跟随刘士合仕途的变更,利用刘士合的职务便利或从政或经商,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官场上一些所谓的“同乡会”“同学会”甚至“师生会”等,体现出的就是典型的“圈子文化”,表面上看是同乡、同学、师生之谊,实则背后是利益勾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这种“圈子文化”的存在,让某些地方官场形成了一种任人唯亲的恶性政治生态。乡党、朋党、同学、师生组成利益同盟,共同腐败、共同进退,对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民众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唯有严厉打击,才能斩断“裙带式腐败”的罪恶链条。
  本案再次发出警示: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唯有正心修身、戒贪止欲,方能不负党恩、行稳致远;唯有“亲”“清”待商,相安两利,方能实现政商良性互动、共促发展;唯有严守规矩、净化朋友圈,方能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唯有老实做人、清白做官,方能仕途顺畅、功成名就。(卢金增 葛业锋)(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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