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羊毛党"惹众怒,恶行绝不会受纵容
人性中的善,足以抵抗人性中的恶,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地方。 “羊毛党”这次搞出了大事情。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一家果农网店因操作失误,将脐橙促销价格写成“26元4500斤”,被专门在网上“薅羊毛”的用户短时间内下单近700万元,导致该店因无法发货并面临高额赔偿而关店。店家在网店首页“下跪”求饶。 把4500克误写成4500斤,这当然是店家的问题。只是,凭常识可以判定,26元买4500斤脐橙,天下不可能有这样的好事,所以很多人看到后也不会当一回事。但这个信息被一名粉丝50万的B站UP主(网络用语。UP是upload的简称,意思为上传。B站UP主就是在bilibili网站上传视频的人)捕捉到,恶意引导粉丝前往“薅羊毛”,以获得店家赔偿。这名UP主刚开始还洋洋自得,但很快被网友“围殴”,认为这种行为太缺德。随后,平台对这家网店进行了保护性操作,B站也封禁了该UP主的站内账号。 所谓薅羊毛,指的是从各种优惠活动中获得一定好处,这本来是互利的事情。商家从中获得关注度,用户从中得到实惠。 但这事显然已超出了薅羊毛的范畴,放大了人性的恶,形同一场道德裸奔。 “羊毛党”明知店家操作失误,不是奔着商品去,而是想造成商家发不出货,赚商家的保证金赔偿,这不就是抢钱吗?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虽然不一定违法,但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去做。商家失误在先,付之一笑是一种态度,恶意下单又是另一种态度,这就有了善意和恶意的区别。 这事也许法律管不到,但从道德上来讲,却存在着明明白白的分界线。这些“羊毛党”用集体表演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什么叫乘人之危,什么叫落井下石。 话说回来,处理这事也不是没有法规可遵循。因为“26元4500斤”明显有悖常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可申请撤销权。也就是说,即便这是一纸合同,只要符合“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平台随后对店家进行保护,除了基于事实来判断,在法律上也有所依据。 事情过程很“狗血”,但最后无论是多数网友的反应,还是平台和站方的处理,都体现了满满的善意。 人性中的善,足以抵抗人性中的恶,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地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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