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物业街道清理手段"受限" 谁给小区消防通道"添堵"(2)

2019-11-10 17:48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个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
  拒不改正或被罚款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科长刘丙涛告诉北青报记者,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消防人员实施灭火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
  消防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救援。消防通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
  刘丙涛提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单位出现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等情况的,将被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个人有前款几项行为的,也将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也将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文/本报记者 王浩雄 宋霞 张子渊(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